半岛官方体育接待来到网易付出
欢迎使用网易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易宝公司”)提供的 “网易支付”服务(以下简称“网易支付”),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在使用“网易支付”前,详细阅读此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所有内容,特别是加粗部分。当您勾选“我已看过并同意《网易支付服务协议》”时,您的行为表示您同意并签署了本协议,并同意遵守本协议中的约定。该协议构成您与网易宝公司之间就您使用“网易支付”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网易支付”是网易宝公司为方便您进行网上交易,通过“网易支付”软件系统提供的在线支付与代收服务。“网易支付”为您提供了多种方便的在线充值、交易管理、在线支付、账户管理、代收、提现等服务。有了“网易支付”,您便可以轻松消费网易公司提供的各种产品(点卡、游戏周边、交友、印像派等),或者在网易公司官方的游戏装备交易平台“藏宝阁”(下称“藏宝阁”)上和第三方进行交易,或者消费“网易支付”支持的合作机构的产品或服务。
(一)“网易支付”账户:指您获得网易邮箱账号且通过“网易支付”身份验证后取得的供您使用“网易支付”服务的支付账户,是网易宝公司向您提供的唯一编号。您可自行设置密码。
“网易支付”可根据您的需要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为您开立支付账户,并提供相关必要的信息查询、技术支持等服务,具体以“网易支付”实际提供的为准。如您为个人用户,“网易支付”依据身份核验方式的不同为您开立相应余额付款功能的支付账户(具体见下表所示)。
(二)“网易支付”主要服务内容如下,具体以您使用“网易支付”时网易宝公司实际提供的内容为准:
(1)充值:指您委托“网易支付”将您银行卡内的资金转入您自身的“网易支付”账户。
(2)代收第三方款项:指您委托“网易支付”代为收取第三方向您支付的各类款项,直至根据您的指令将该等款项的全部或部分实际入账到您的银行账户或“网易支付”账户之时止。
(3)提现:您可以通过“网易支付”发出指半岛官方体育令,要求“网易支付”将您的“网易支付”账户中的全部或部分款项划转到您的银行账户内。当您向“网易支付”做出提现指令时,必须提供一个您本人所有的、有效的国内银行账户信息,相应的款项将于合理时间内汇入您的有效银行账户(根据您提供的银行不同,会产生汇入时间上的差异)。网易宝公司有权收取一定的提现手续费,具体以页面公示内容为准。
2、代付。通过代付服务,您可以支付款项给您指定的第三方。代付具体是指自您根据本协议委托“网易支付”将您银行卡的资金充值到您或他人的“网易支付”账户或自您因委托“网易支付”代收相关款项并入账到您的“网易支付”账户之时起至委托“网易支付”根据您或经您授权的有权方给出的指令将上述款项的全部或部分入账第三方的银行账户或“网易支付”账户之时止的整个过程。
您同意, 网易宝公司代收代付后, 非经法律程序或者依本协议之约定, 此等支付是不可撤销的。
(1)充值退款:对于通过银行转账充值进您“网易支付”账户的款项,若您的“网易支付”账户在充值后没有做过任何交易,您可以通过联系网易宝公司客服要求网易宝公司退还您的款项,若您充值数次后才要求进行充值退款的,只有数次充值中最后一次充值的款项才适用充值退款。退款到账的银行账户只能是您充值时选择的银行账户。
(2)交易退款:凡进行过交易之后的“网易支付”账户发起的退款请求属于交易退款。您理解并同意:交易退款必须遵循原路退回的原则,退回至您付款时使用的“网易支付”账户或银行账户。
(3)如发生异常情况无法原路退回,您可联系“网易支付”客服进行处理(具体联系方式详见本协议第十二条)。
4、查询:您可以通过“网易支付”实时查询您“网易支付”账户名下的账户余额和所有的交易记录。
1、您在使用“网易支付”之前,必须先行注册,并填写注册资料,取得“网易支付”账号、密码。
2、“网易支付”账号注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您的手机号、网易邮箱账号名称、头像、密码、注册或更新网易支付账号时输入的所有信息。
您在注册“网易支付”账号时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不得在“网易支付”账号注册资料中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且您保证其在注册和使用账号时,不得有以下情形:
3、您成功注册网易邮箱账号或以手机号注册等方式成功注册“网易支付”账号以后,您即拥有了“网易支付”账户,网易邮箱或手机号等用户标识即成为您的网易支付账号的登录名。但您必须通过登录“网易支付”页面补全“网易支付”账户信息后才能使用“网易支付”全部功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考虑到“网易支付”产品服务的重要性,您同意:
(3)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对注册网易支付账号时填写的身份证件信息不能更新。
4、如果您提供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的资料的,或网易宝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该等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的,网易宝公司保留停止您使用“网易支付”的权利,如因您资料的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而给网易宝公司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损失的,您应负责赔偿。若您以虚假信息骗取账号注册或账号头像、个人简介等注册资料存在违法和不良信息的,网易宝公司有权采取通知限期改正、暂停使用、注销登记等措施。对于冒用关联机构或社会名人注册账号名称的,网易宝公司有权注销该账号,并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5、如您提供的身份信息、资质信息等错误、不实、不完整或已过有效期的,请您积极配合我们核对您的相关证件或其他必要文件并及时更新信息,否则网易宝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注销您的账户。账户注销后,您将不能再使用“网易支付”的服务。如该账户有关联的理财产品、待处理交易或余额,“网易支付”会协助您处理,请您按照“网易支付”提示的方式进行操作。
6、如果您不能或者拒绝提供必要信息,致使网易宝公司无法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网易宝公司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对您采取限制性措施;确有必要时,网易宝公司可以依法拒绝向您提供相关支付服务。
7、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我们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信托、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网易支付”账户。
您了解并同意,确保账户及密码的机密安全是您的责任。账户和密码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您的网易邮箱账号、密码及密保信息(将军令、电子密码卡等);“网易支付”支付密码;您的银行卡账号、密码等。您将对利用您账户及密码所进行的一切行动及言论,负完全的责任,并同意以下事项:
1、不可对其他任何人泄露自身的账户或密码信息,亦不可使用其他任何人的账户或密码。
2、您同意于发现有第三人冒用或盗用您自身的账户及密码,或其他任何未经合法授权之情形,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网易宝公司并申请暂停相关账户服务,并同意网易宝公司采取技术措施使该账户暂停使用。网易宝公司对第三人使用该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您理解网易宝公司对您的申请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在此之前,网易宝公司对已执行的指令及(或)所导致的您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果您未保管好自己的账户和密码而对您自身、网易宝公司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您将负全部责任。另外,您要对您账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您可随时改变您账户的密码。
4、若您发现其他非法使用您的账户、密码,或您账户有其他安全漏洞的情况,也建议您立即通知网易宝公司。
5、您同意,网易宝公司有权了解您使用网易宝公司产品或服务的真实交易背景及目的,您应如实提供网易宝公司所需的真实、全面、准确的信息;如果网易宝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虚假交易信息的,网易宝公司有权暂时或永久限制您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
6、您同意,网易宝公司有权按照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海关、税务机关、人民银行等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的合法要求对您的个人信息及在“网易支付”的资金、交易及账户等进行查询、冻结或扣划。
(三)对您支付到网易宝公司并归属至您“网易支付”账户的款项及您通过“网易支付”账户收到的款项,除本协议另行约定外,网易宝公司不作任何其他非您指示的用途。网易宝公司无需就您通过“网易支付”账户流转及保存的资金向您支付任何孳息。
(四)您应对自己的“网易支付”账户负责,只有您本人可以使用自己的“网易支付”账户,该账户不可转让、不可赠与、不可继承、不可透支、不可出借、不可出租、不可出售。如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您存在出租、出借、出售、购买、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网易支付”账户等行为的,网易宝公司有权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在5年内暂停您名下“网易支付”账户的所有服务,并不得为您新开立账户。
您应确认并承诺:“本人(单位)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出租、出借、出售、购买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承诺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本人(单位)账户”。
(五)您在申请开立“网易支付”账户时,如有以下情形应立即停止开户业务,您应请求网易支付客服人员帮助或拨打110报警:
1、自称是“公安、检察、法院、海关、医保、社保”等执法人员,要求将资金转移至“安全账户”或验资的;
2、自称是“家人、朋友、领导、老师、熟人、恋人”等各类关系人,要求进行存钱、汇款或转账的;
3、自称可以办理“退货、退税、退票、发放补贴、中奖兑换、积分兑换、提高信用卡额度、刷信誉返利、低息高额贷款”等各类“获利”行为,要求进行存钱、汇款或转账的;
4、使用“举报信、PS照片、黑社会报复”等各类“恐吓”手段,要求进行存钱、汇款或转账的;
为有效保障您使用“网易支付”进行交易时的合法权益,您理解并同意接受以下规则:
1、“网易支付”的各项收费规则请详见您使用“网易支付”时“网易支付”网站上所列之收费方式说明。
2、除非另有说明或约定,您同意网易宝公司有权自您委托网易宝公司代收或代付的款项或您任一“网易支付”账户余额中直接扣除上述服务费用。
3、您明白且同意,“网易支付”所涉及到的任何款项只以人民币计结,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人民币和外币汇兑业务。
1、您通过登录“网易支付”账户的密码(登录密码、支付密码)以及您有可能选择的其他密保方式(如将军令、电子密码卡)并依照预设流程发出的指令,或
2、您通过您注册时作为“网易支付”账户名称的手机号或者与该“网易支付”账户绑定的手机号或其他专属于您的通讯工具号码向网易宝公司系统发送的信息(如短信或电线、您通过您注册时作为“网易支付”账户名称的手机号或者与“网易支付”账户名称绑定的其他硬件、终端、软件、代号、编码、代码、其他账户名等有形体或无形体向网易宝公司系统发送的信息。
您向网易宝公司发出指令后,该指令不可撤回或撤销,且成为您支付或收取款项、充值、提现或退款的唯一指令。
2、网易宝公司有权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您网易支付账户的数量、类别、限额、功能等进行调整,调整的方式将根据您网易支付账户使用情况及风险管理情况而定。若您已依法申请调整并审核通过的,以您的申请为准。
3、根据相关规定,如您的网易支付账户被公安机关纳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涉案账户”名单的,“网易支付”有权中止该账户所有业务。您应在收到“网易支付”通知之日起3日内重新核实身份,如您未在上述时限内核实身份的,“网易支付”有权对您名下全部支付账户暂停所有业务。待您重新核实身份后,可以恢复除涉案账户外的其他账户业务。
4、根据相关规定,除非有合理情形并做出说明,您在网易支付预留的联系电话号码只能对应一个身份证件号码,如您的联系电话号码对应多个身份证件号码的,网易支付有权要求您确认并说明原因,如未说明、无法说明或明显不合理的,网易支付有权根据风险管理情况对您的网易支付账户进行调整或中止/终止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
5、当您使用网易支付服务时,您须确保您所提供之身份资料无误,并及时更新您的身份资料。若您提供之身份资料有误,造成上述异常状况发生时无法及时通知您,由此造成的损失网易宝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在输入与银行账户相关信息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及准确性,因您的个人原因及操作失误造成的提现失败,手续费及其它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6、网易宝公司所有发给“网易支付”用户的通知或操作提示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电子邮件、常规的站内信件、发送短信、电话或客户端通知等方式传送。您明白且同意,该等通知以及您在使用“网易支付”过程中网页上出现的关于交易操作的提示均是“网易支付”使用规则的一部分,您对于交易过程中任何一个页面的确认或继续操作表示对 “网易支付”使用规则的认同。
9、您不得将“网易支付”账户用于非网易宝公司许可的其他用途。因您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您自行承担,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不按照交易提示操作,未及时进行交易操作,遗忘或泄漏密码,密码被他人骗取,您使用的计算机被他人侵入。
10、网易宝公司有权对“网易支付”服务协议、规则、费用以及收费方式等进行调整和补充,网易宝公司将以网页公告等方式对该等变更予以提前公布。变更后的条款自公布满30日的0:00起生效。若您在“网易支付”变更的条款生效后,仍继续使用“网易支付”服务的,则视为接受该等变更,若您不同意的,您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停止使用“网易支付”。
11、为提供更高效和优质的服务,网易宝公司可根据运营需要对支付服务系统进行升级,因升级需要暂停或中止提供服务的,网易宝公司将以网页公告等方式对该等变更予以提前公布,并预告恢复日期。
12、网易宝公司对您的身份资料及支付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您的上述信息从事超出法律许可及未经您授权的活动。
13、网易宝公司应保护您使用“网易支付”期间获得的您的身份基本信息、支付业务信息、会计档案等资料的安全,防止其被篡改、灭失、损毁或泄露。
(三)您申请注销的“网易支付”账户应当是您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注册并由网易宝公司提供给您本人的账户。您了解,您的“网易支付”账户注销后,任何银行卡将不能适用该账户内的支付或提现服务。
您申请注销的“网易支付”账户应当处于正常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您的“网易支付”账户的账户信息和用户信息是最新、完整、正确的,且该账户可以使用所有“网易支付”服务功能;否则该账户不能被申请注销;如您申请注销的账户有关联账户或子账户的,您需要先申请注销关联账户或子账户,在关联账户或子账户被注销前,该账户不得被注销。(五)您申请注销的“网易支付”账户应当不存在任何由于该账户被注销而导致的未了结的合同关系,或其他基于该账户的存在而产生或维持的权利义务,或网易宝公司认为注销该账户会由此产生未了结的权利义务的情况。
(六)为了防止资源占用,如您连续12个月未使用您的“网易支付”登录名或“网易支付”认可的其他方式登录过您的账户,“网易支付”会对该账户进行注销,您将不能再使用“网易支付”的服务。如该账户有关联的理财产品、待处理交易或余额,“网易支付”会协助您处理,一旦确认您的身份真实性,网易宝公司会将您账户内留存的合法资金全部退还给您,请您按照“网易支付”提示的方式进行操作。如您自开立网易支付账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 “网易支付”有权暂停该网易支付账户的所有业务,待重新核实身份后,可以恢复业务。
(三)您须保证,不对“网易支付”上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网易宝公司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在“网易支付”上展示的任何资料。
(四)您知悉并确认:网易宝公司有权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则及本协议约定对您的行为及交易进行监测及风险管控。当发现您的“网易支付”账户或交易出现下述异常情形时,网易宝公司有权视情展开对您的“网易支付”账户调查并决定调查期长短:
(六)若您为单位用户,网易宝公司为履行反洗钱义务有权要求您提交用于识别受益所有人身份的信息和材料,包括:受益所有人的身份信息,主要包括姓名、地址、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等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网易宝公司需要收集的受益所有人识别的信息和材料。若信息变更后,您应按照网易宝的要求重新提交资料,否则网易宝公司有权限制、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网易支付”服务。
(一)“网易支付”提示您注意,“网易支付”账户所记录的资金余额不同于您本人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其实质为您委托“网易支付”保管的、所有权归属于您的预付价值。该预付价值对应的货币资金虽然属于您,但不以您本人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网易支付”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网易支付”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
(二)您使用“网易支付”服务购买金融类产品时,为了您的利益,建议您仔细阅读金融类产品的协议以及页面提示,确认销售机构及产品信息,谨慎评估风险后再购买。(三)“网易支付”始终重视保护用户的资金安全,将自有资金和用户资金分开存放,承诺不挪用、不占用用户资金。如您在使用“网易支付”服务过程中,由于您的“网易支付”账户被盗用造成资金损失,经网易宝公司同意,您可授权网易宝公司代表您向相关责任第三方或赔付机构进行追偿。您与网易宝公司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您应充分知悉,“网易支付”仅提供支付相关服务,您应自行承担使用支付服务时其资金的货币贬值、汇率波动等风险。
(五)您应充分知悉,网上交易有风险,您与他人因网上交易产生的商品或服务质量、数量、交易金额、交货时间等纠纷及损失,应由您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您对“网易支付”所提示的风险和列示措施、说明完全理解和同意,承诺采取相关风险防范措施以尽量避免或减小风险。
(一)“网易支付”上所有作品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软件、声音、相片、录象、图表以及其他所有在“网易支付”上的交易的网易公司产品,以及所有“网易支付”发布的互联网信息等),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及其它知识产权,均为网易宝公司及相关权利人所有,除非事先经网易宝公司的合法授权,任何人皆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使用,否则网易宝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向您提供产品和服务,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赔偿网易宝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一切损失。
(二)在您使用“网易支付”过程中产生并储存于“网易支付”服务器中的任何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户数据信息、您登录数据、您参与交易留下的所有数据等,但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个人身份数据信息除外)的所有权均属于网易宝公司半岛官方体育。
(一)网易宝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对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不承担责任。本服务条款所指不可抗力包括:天灾、法律法规或政府指令的变更,因网络服务特性而特有的原因,例如境内外基础电信运营商的故障、计算机或互联网相关技术缺陷、互联网覆盖范围限制、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因素,及其他合法范围内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一)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二)当本协议的任何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应当以法律规定为准,同时相关条款将按法律规定进行修改或重新解释,而本协议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不变。
(三)如使用“网易支付”出现纠纷,您和网易宝公司一致同意将纠纷交由杭州市滨江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网易支付”以及“网易支付”所在网页上公布的所有的服务条款以及网页公告,均自动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在使用“网易支付”服务的过程中均需要遵守本协议的所有约定。